注冊商標不得自行變更,變更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商標注冊期間,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
注冊商標不得自行變更,變更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商標注冊期間,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由商標注冊人申請變更。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稱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一并辦理。商標局核準變更申請后,發(fā)給商標注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
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資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提供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授權委托書。大陸以外的申請人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在中國申請商標變更。
2.《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或《變更商標注冊人地址申請書》或《變更商標其他注冊事項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變更的,由代理機構提出。
3.證明材料: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稱的證明材料或者其他變更證明。
企業(yè)所在地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注冊人名稱的證明文件,每份申請書應附復印件。所附證明文件為復印件的,應由發(fā)證機關或縣級以上工商銀行簽署。
行政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如果一個公司的多個商標一起變更,只需要一個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