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qū)債務風險負總責,省以下各級黨委和政府按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各負其責。
據中國政府網6月13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期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堅持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qū)債務風險負總責,省以下各級黨委和政府按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各負其責。落實省級政府責任,按屬地原則和管理權限壓實市縣主體責任,通過增收節(jié)支、變現資產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切實降低市縣償債負擔,堅決查處違法違規(guī)舉債行為。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機制,一般債務限額應與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相匹配,專項債務限額應與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及項目收益等相匹配,促進融資規(guī)模與項目收益相平衡,完善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禁止類項目清單和違規(guī)使用專項債券處理處罰機制。